牛年伊始,全国各地重大交通事故频发背后的思考——珍惜生命,平安出行,幸福全家

2009-03-02

交通事故猛于虎!牛年伊始,全国各地频发重大交通事故,让我们仅对09年1、2月份的重大交通事故做个简单备忘——

1月7日凌晨一时四十五分,冯某驾驶桂A/18716号牌卧铺大客车搭载乘客五十七人(核载三十九人),由深圳沿渝湛高速广西方向行驶,行至渝湛高速52KM+700M湛江遂溪县洋青路段时,由于精神疲倦,追尾撞向同方向在前行驶的冀R/N0700号气罐车尾部,失控后向左撞断并越过中间防护栏,与对向车道行驶的粤C/50821号牌卧铺大客车发生刮碰。造成10人当场死亡、约50人受伤。

1月27日18时15分,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金杯面包车,行驶至巩留县提克阿热克乡S316线151公里+500米处时,因路面结冰,车辆发生侧滑,与迎面驶来的一辆农用运输车相撞,造成9人以上死亡,另有8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5人伤势严重。

1月29日上午7时许,一辆核载51座,车号为渝B-89137的金龙大客车乘载司乘人员共40人,从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驶往深圳坂田,在行驶到贵州境内的贵遵高速公路98公里(+900米)处时突然失控,翻下垂直高度约50米的陡崖,摔在原贵遵高等级公路105公里(+700米)处,造成该客运大巴车解体报废,车上40名司乘人员,死亡25人、轻重伤14人。

2月1日16时10分许,赤峰市中昊运输公司所属赤峰发往保定的蒙D-50638号卧铺客车,行驶到赤峰市喀喇沁旗王爷府镇团结地村路段一交叉道口时,与同向行驶并左转弯的一辆两轮电瓶车相撞。由于客车驾驶人采取措施不当,客车驶入左侧路基下翻覆,死亡人数超过10人。

2月3日12时30分许,赤峰市又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宁城中昊运输公司的一辆小型客车正从山头乡驶往天义镇方向,当行驶到毕斯营子水泉梁兴哈线36公里+900米处时,左前轮胎爆胎,致使车辆翻入左侧四五米深沟内,造成7人死亡15人受伤。

2009年2月11日9时25分至10时20分,受局部大雾天气影响,郯城至仓山高速路上的特大交通事故,死亡十多人,其中被火烧死二人。京沪高速公路山东苍山段,接连发生21起交通事故,47辆过往车辆发生碰撞,大小车辆受损一百多辆,车辆十小时后才可通行。

2月12日下午3时50分许,河曲县阳方口运输公司由忻州发往河曲县的客运班车,途经韩(五寨县韩家楼)河(河曲)线22KM+800M处时,因气候突变、路面结冰、导致客车翻入道路右侧20余米深的沟内。该车核载31人,实载26人,驾驶员有证,事故造成10人死亡16人受伤。

2月22日凌晨,车牌号为“贵J02462”的省际快班正在从贵州都匀平塘开往广东东莞的途中,在南宁—北海方向高速公路120公里+600米处因紧急避让前面大货车洒落的大量麦麸造成侧翻,车辆损毁严重,车顶部分严重变形。客车核载49人,车祸发生时,车上共载有乘客51人(其中包括两名儿童)。造成当场12人死亡、38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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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个个交通事故的背后,丢失的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是受害者家属的眼泪和无尽的悲痛。是幸福家庭的支离破碎和美好生活的灰飞烟灭。在越来越多的交通事故面前,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并且有责任很清醒的意识到,平安出行,对于自己的生命和整个家庭及亲人的幸福是多么的重要!

车祸猛于虎,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珍惜生命,防范交通事故,归根结底还是人们观念的改变,尤其是安全意识的提高。家庭幸福不是停留在口头上的,更需要有珍爱生命的意识并付诸日常行动。

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违法超车、不疲劳驾驶,系好安全带。车辆要按时上保险,尤其是驾驶员自己的生命更要有保障。乘客出行时要安全文明乘车,最好在出行前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保险种类多,适用范围广,保障额度高,保费便宜,一般几十到百元左右。以下几种方案对驾驶员和乘客都是很好的建议:

无论是驾驶员还是乘客,平时都可以选择购买一份人身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所谓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障责任涵盖意外伤害及意外医疗等多项责任的普通意外险。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只要发生符合条款的意外伤害,即可获得赔偿。若因意外伤害发生医疗费用,可得到报销,能大大减轻家庭经济负担;若不幸挂了,家人可以得到一笔高额的身故赔偿金,作为日后的经济补贴。

驾驶员还可以考虑购买专门针对驾驶过程中发生的意外进行赔偿的产品,即专门针对驾驶员的意外伤害保险。

不常出行的乘客可以在出行前选择一份短期的交通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责任仅限于承保发生在交通工具上的意外,常出行的乘客可以选择一年期的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这类产品保额通常较高,但保障责任一般仅限于各种飞机、火车、轮船、汽车等交通工具。

珍惜生命,平安出行,幸福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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